开元体育官网2024东莞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8-07 07:57:05

  五金今年,莞工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拟招生4886人,其中广东省内拟招生4436人,广东省外拟招生450人。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东莞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学校应用化学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学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收学生,实行跨校跨学科培养模式。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招生录取所在学校注册学籍,该项目学生达到要求准予毕业,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应符合两校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书由学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书。

  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的学生在东莞理工学院和法国国立工艺学院同时注册学籍、同时攻读两所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可前往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交流期间所修学分两校互认,学生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和法国国立工艺学院学士书。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选拔优秀学生并根据自愿原则赴相关专业合作高校学习一年,所修学分东莞理工学院予以认定,学生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校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在广东省外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执行。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文件要求,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招生。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改革录取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本校收费标准按《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开元体育、《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普通类学费:文科类专业5050元/生·学年(人民币,下同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7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含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8000元/生·学年。

  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学费标准为32000元/生·学年,学生赴法国学习期间照常在本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学杂费由法国合作学校根据其相关标准收取。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在本部学习期间执行普通类学费标准。学生赴台学习一年,学费、住宿费及学杂费等由合作学校根据其相关标准收取。2023至2024学年合作高校的学费、住宿费及学杂费收费标准约为17000-18000元/生·学年,根据汇率变化浮动,生活费未计入。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管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松山湖校区住宿费1000-1500元/生·学年,莞城校区住宿费900-1500元/生·学年。

  (2)企业奖学金:广东光大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岭南股份奖学金、驰鹏奖学金、方添辉奖学金、臻缘华奖学金、群安达奖学金、黄锦弟音乐奖学金、李小瑶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ATL—东莞亨丰奖学金、百安石化奖学金、大乘建筑人才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生益奖学金、安士澳奖学金、中虹卓越奖学金、陆逊梯卡奖学金、IE奖学金、珠江钢琴奖学金、固源奖学金、美国莞商会奖学金、甲鼎奖学金、思索技术奖学金、泰达惠奖学金、华港奖学金等。

  (2)企业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新维思助学金、鹏鼎控股助学金、陆逊梯卡助学金、和沐助学金、甲鼎助学金、海格助学金、嘉誉诚助学金、华港助学金、汇海助学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东莞理工学院授权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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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批次补录的学生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最终安排的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的公办学位。

  新入户(含6月1日新政入户)、逾期未报名、逾期未注册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东城户籍生可进行补录。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8月5-6日带齐有关资料到高埗镇文化学校二楼(即低涌中学旁边)报名,逾期不报名者作放弃申领处理。

  杨涌村2024年中考、高考、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奖学工作准备开始,请村内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在工作日带相关材料到杨涌村委会进行登记。

  为表彰先进学子,鼓励其求学进取、积极向上,我村拟对参加2024年中考、普通高考,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子实施奖励。

  为激励我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我村对本年度(即2024年)考取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本村户籍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进一步奖励优秀学子,激励年轻子弟刻苦攻读,弘扬重德重教的村风。我村每年都对谢岗村户籍优秀高考考生和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更高学历的考生进行奖励。

  为在村民当中形成一种重视教育,重视人才的思想意识,鼓励青少年认真努力学习,争取优异成绩,推动麻涌镇教育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村实际,制订本村奖学办法。

  带上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本人或家属的农商行或存折,到麻四村委会一楼共青团办公室即可办理领取手续。

  为鼓励我村学生勤奋学习,力争上游,推动我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将对中考、高考成绩优秀的本村户籍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大盛村股东的学生进行奖励。

  为促进漳澎村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力争上游,现对2024年在中考、高考等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漳澎户籍应届学生实施奖学奖励。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一年一度的高考早已经放榜了,很多同学仔将会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记得过来村委会申领高考奖学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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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莞工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拟招生4886人,其中广东省内拟招生4436人,广东省外拟招生450人。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校本部: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邮编:523808莞城校区: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邮编:523106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东莞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学校应用化学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药学专业、学校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与广东医科大学智能医学工程专业开展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招收学生,实行跨校跨学科培养模式。联合学士学位培养项目的学生在招生录取所在学校注册学籍,该项目学生达到要求准予毕业,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授予联合学士学位应符合两校各自的学位授予标准,书由学生招生入学时学籍所在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颁发,联合培养单位在证书上予以注明,不再单独发放书。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的学生在东莞理工学院和法国国立工艺学院同时注册学籍、同时攻读两所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可前往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交流期间所修学分两校互认,学生符合毕业开元体育官网2024东莞理工学院招生简章、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和法国国立工艺学院学士书。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的学生开元体育,在校学习期间选拔优秀学生并根据自愿原则赴相关专业合作高校学习一年,所修学分东莞理工学院予以认定,学生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书。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开元体育,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学校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室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室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在广东省外录取批次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执行。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艺体类(含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文件要求,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招生。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高考改革录取相关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本校收费标准按《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公布的标准执行,普通类学费:文科类专业5050元/生·学年(人民币,下同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571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含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8000元/生·学年。

  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学费标准为32000元/生·学年,学生赴法国学习期间照常在本校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学杂费由法国合作学校根据其相关标准收取。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在本部学习期间执行普通类学费标准。学生赴台学习一年,学费、住宿费及学杂费等由合作学校根据其相关标准收取。2023至2024学年合作高校的学费、住宿费及学杂费收费标准约为17000-18000元/生·学年,根据汇率变化浮动,生活费未计入。

  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管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松山湖校区住宿费1000-1500元/生·学年,莞城校区住宿费900-1500元/生·学年。

  (2)企业奖学金:广东光大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岭南股份奖学金、驰鹏奖学金、方添辉奖学金、臻缘华奖学金、群安达奖学金、黄锦弟音乐奖学金、李小瑶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ATL—东莞亨丰奖学金、百安石化奖学金、大乘建筑人才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有限公司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生益奖学金、安士澳奖学金、中虹卓越奖学金、陆逊梯卡奖学金、IE奖学金、珠江钢琴奖学金、固源奖学金、美国莞商会奖学金、甲鼎奖学金、思索技术奖学金、泰达惠奖学金、华港奖学金等。

  (2)企业助学金:李小瑶助学金、新维思助学金、鹏鼎控股助学金、陆逊梯卡助学金、和沐助学金、甲鼎助学金、海格助学金、嘉誉诚助学金、华港助学金、汇海助学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由东莞理工学院授权东莞理工学院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一致,则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