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体育官网入口公有制改革措施辨析4:坚持正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理念——兼与厉以宁
发布时间:2024-07-12 16:46:55

  五金国有经济不需要股份制和私人资本明晰产权;有困难的国有资本不能依赖民间资本参股、控股来拯救;混合股份制不是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和科学治理体制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国有资本控制力是要控制国民经济而不是控制私人资本,即使国有资本控制的私人资本数量很大,也不代表达到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要求;利润共创论无根据,靠员工持股不可能调动国企职工工作积极性,只有某一国企诸多途径振兴无望时,才需要考虑让职工接手。

  摘要: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依据不成立,其倾向与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相冲突。国有经济不需要股份制和私人资本明晰产权;有困难的国有资本不能依赖民间资本参股、控股来拯救;混合股份制不是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和科学治理体制的必要条件或充分条件;国有资本控制力是要控制国民经济而不,即使国有资本控制的私人资本数量很大,也不代表达到了;利润共创论无根据,不可能调动国企职工工作积极性,只有某一国企诸多途径振兴无望时,才需要考虑让职工接手。

  2015年《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中,强调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而少部分人,如厉以宁教授所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党中央的指导思想南辕北辙,总想变相削弱国企,搞私有化。

  厉以宁教授曾因倡导股份制改革而名声大振,实际上他的观点中私有化倾向影响也很大。例如为了给大规模私有化找借口,他曾在本世纪初宣传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说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企业和没有国家投资的公众持股的民营企业都是公有制企业。由于这种观点太过不合常识,他目前似乎已不再坚持,而提出混合所有制处于公有和私有之间的中间地带。[1]但近几年他又提出或强调另一些关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依据,这些观点不但充满逻辑矛盾,而且包含着强烈的私有化倾向,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相冲突。

  厉以宁教授认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产权模糊,投资主体不确定、投资方的权利和责任不清晰是改革的主要障碍,也是发展的巨大阻力。”所以,“必须把产权问题放在改革的首位”,“在体制转型中,产权改革是突破口,是主线;在发展转型中,产权界定和产权清晰是动力源泉。”[2]那么怎样进行产权改革呢?他认为,“产权改革就要通过股份制来实现。”[3]

  公有制的产权是不是模糊?这要根据“产权”一词的经济学含义来分析。“产权” (Property Rights)在西文中意为财产权利。根据西方产权学者的理论观点和产权定义,产权的基本内涵可以总结为:产权是与财产有关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产权是界定人们行为关系的规则;产权是可以分解的一束权利,如横向可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纵向可分解为出资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产权是可以交易的权利。[4]《牛津法律大辞典》认为,产权“亦称财产所有权,是指存在于任何客体之中或之上的完全权利,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出借权、转让权、用尽权、消费权和其他与财产相关的权利”。[5]马克思使用的德语Eigentum 和英语 Property,其词义兼有“所有制”、“所有权”、“财产”之意,而马克思论述所有制的时候,重点强调占有权和收益权,当然马克思也提到过支配、使用、监督、管理等权利。实际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产权是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就是说只有通过占有和收益才能实现“所有”,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利,都是“所有”的表现。

  国有产权并非不明确。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国有经济中哪部分生产资料归哪个企业占有,为那些人所使用,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哪一层管理者有什么审批权、调度权、处置权,收益怎样分配,都是十分清晰而不是模糊的。在目前,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国有资产监管条例、公司章程等文件,至少对国企出资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主体的权利、投资主体的确定、投资方的权利和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与公司是相同的。

  我们说国有经济产权总体上并非不明确,并不是说国有经济的产权关系没问题。产权作为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永远需要创新与完善,况且迄今为止国有产权设置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大。根据产权的内涵,产权改革就是要调整好国有财产的占有、经营、管理、监督、处置和收益等各方面的权利。科斯说:“产权安排确定了每个人相对于物时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他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或承担不遵守这种关系的成本。”[6]这种产权安排或行为规范实际上也就是要合理确定财产相关人对于财产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现代产权经济学研究的重心就是权力的配置机制。国有经济产权改革要根据公有制的本性,根据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文化的不同,科学确立所有者、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权、责、利关系。显然,这和混合所有制的股份制没有必然联系。

  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所说的“产权改革”中的“产权”一词,已经脱离了Property Rights概念一束权利的本来含义,而是指“归谁所有”或所有制的意思。如果厉以宁教授所说的“产权”一词也是指称归谁所有,那么在多年以前就有许多学者阐明了,国有或全民所有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归属是十分明晰的。

  但是,包括厉以宁教授在内的许多学者意思都是,只要财产归全民所有,归国家所有,甚至归集体所有,就是产权不清晰,只有归自然人所有,产权才明确。厉以宁教授所主张的股份制,重点也在于确立个人所有权。与此相应,他们所主张的产权改革,或者是要把公有变私有,或者是要在公有企业中加进私有成分。正如厉以宁教授谈到产权改革的时候说:“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搞股份制,为什么搞产权私有化。”[7]不管厉以宁教授是否承认他所主张的产权改革和股份化属于私有化,而很多人理解为私有化,那是因为他们主张的股份制要使个人获得所有权,当然也就是私有化。

  其实,就算国有经济产权有一些不明晰之处,就算可以利用股份制调整国有经济产权,也不一定必得依赖私人所有权。要明晰产权,就要看看国有财产相关的经营决策权、用、分配权、转让权、使用权、消费权、监督权等等是否有不明确之处,把不明确的加以明确。例如,管理、决策、监督的就要求十分明晰的制度来落实。

  厉以宁教授谈混合所有制的时候说:“在某些经营不善、管理不善而亏损累累的国家控股的企业中,如果不采取国有股减持或让民间资本参股、甚至控股,使这些企业继续亏损下去,直到破产清理,将使国有资本蒙受更大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采取国有股减持或让民间资本参股、甚至控股的做法,是拯救国有资本、使国有资本得以新生的途径,而不能认为是国有资本的消失或流失之路。”[8]

  我们看厉以宁教授的逻辑:“如果不国有股减持或让民间资本参股控股”=“使这些企业继续亏损下去直到破产清理”只能由私人资本拯救国有资本。

  这话没有道理。企业亏损乃至破产关闭,是会经常发生的自然现象。不管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都有办不下去的时候,而且私有企业破产比国有企业更快更多,绝不会是因为是私有的就比国有的管理能力高出一截,就会战无不胜。普华永道《2011年中国企业长期激励调研报告》统计的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仅有2.5年,集团企业的平均寿命仅7-8年;全国工商联2010年的《中国民营企业发展报告》披露,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年;2010年《科学投资》杂志采访调查,中国中小企业平均寿命大体在3-4年之间;2010年民建中央专题调研报告显示,中国中小企业目前平均寿命仅3.7年,其中八成以上是家族企业,目前欧洲和日本企业的平均寿命虽长但也只是12.5年,美国是8.2年;美国《财富》杂志报道,美国大约62%的企业寿命不超过5年,只有2%的企业存活达到50年;一般的跨国公司平均寿命为10-12年;世界500强企业平均寿命为40-42年。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中,政府和国有金融机构常常通过出巨资收购企业股权、购买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托管企业、接管企业、提供等措施挽救私人资本。

  厉以宁教授在谈到让私人资本拯救国有资本的时候说:“不融资、筹资,不转亏为盈,不增加新的资本,不改善经营管理,怎样才能使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国家控股企业走出困境?”[9]好像融资、筹资,转亏为盈,增加新的资本,改善经营管理只有通过引进私人资本才能做得到。实际上,有困难的国有企业脱困有多种途径,比如增加银行、发行债券、适当的融资、与其他国有企业重组、更换领导、加强科技创新、改革经营机制和重塑经营战略等等,而国有股减持与融资、改善经营管理、扭亏为盈没有必然联系,让私人资本持股控股也只应是最后的选择。

  厉以宁教授还说,“对民企来说机制灵活,他敢于冒风险,他自负盈亏。”[10]其实,公有制企业在一定时期存在的一些不灵活之处并非公有制所固有,也非不可改变。很多国企的经营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已经非常灵活,决策机制甚至灵活到了制约不足而有些过头的程度,由此在很多情况下冒险也有点过头,《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又提出要让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更加完善。在这些方面,国企早年在没有私人资本控制的情况下下岗分流、收入增减已取得很大进展,进一步完善只是取决于决心和政府的科学制度设计。关于自负盈亏,目前国有企业如果亏损了,都是自行承担后果,企业人员将减少薪酬直至下岗离职。当然国企所亏之资本属于全民,这需要更多的制约机制。国有企业虽有此弱点,但有比私有企业更多的优越性。

  厉以宁教授谈混合所有制的时候说:“国企走股份制道路、走上市公司道路,除了一些个别产业以外,这样的话,它就完全按法人治理结构来调节,混合经济所有制它能够真正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而且是完善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11]

  股份制并不是为了形成法人治理结构而建立的。私有制经济组建股份制企业是为了融资集资,是为了兼并扩张开元体育官网入口。人们推崇法人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无非是看中其制衡机制,而法人治理结构及其制衡机制的出现是因为,股份制企业的多个股东都要参与决策,这就需要要建立股东会和董事会;多个股东不能都直接指挥,这就需要聘任一个总经理;董事长和其他董事相对于股东或其他股东,也是代理人,总经理也是代理人,这就需要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制约、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监事会或独立董事对其他董事、总经理进行制约。总之,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不得已而为之。

  没有股份制也能建立制约机制。家族企业需要的制约少一些,但也需要并能够建立制约机制,也能够选拔管理能人。即使是皇帝,也需要并能够建立具有制约机制的领导机构,也需要听取大臣班子的意见。而且,家族控制人和皇帝掌握最终决断权能遏制他人的决策对所有者利益的损害。有些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也不需要类似股份制的东西做基础。

  国有企业没有混合股份制也能建立健全制约机制。我们可以借鉴私有股份制企业治理的有益经验,但不一定必须让私人参股控股。《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一些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措施,如,要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董事会外部董事应占多数,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只要有决心,这些措施在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股份制企业完全可以做得到。

  私人资本参与也不必然能够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西方,经常是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利益,总体上是董事会架空了股东会,很多企业总经理的实权比董事会还要大。中国私有股份制企业,董事长凌驾于董事会之上是普遍现象,独立董事和监事往往是身为大股东的董事长所聘任,当然也就不可能不是花瓶。国有企业如果由私人资本控股,私人股份制治理体制的弊端必定在这些企业重演,而且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会不复存在,治理将更是无从谈起,全民资本所有者将更会“所有者缺位”。如果只让私人资本参股,则不可能改变控股者的治理地位,从而也不可能因此而有效改变企业治理机制。多年来,中国国有企业上市变成混合股份制企业的多了,他们并没有因为上市让个人资本入股而使企业治理机制发生应有的扭转,反而厂长经理间的制衡变成股份制董事长个人专断、职工失语,资产流失更加严重。

  国有企业治理体制必须不同于股份制企业,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让所有者人民群众决策和监督。要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党和国家必须加强国企制度建设,企业内部必须彻底实现权力制约,人民群众的产权权力必须彻底落实。而如果把全民资本交由私人资本或境外资本所有者来控制,只能是多一条国有资本流失的渠道。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混合所有制并不搞全覆盖,而如果认为只有混合所有制才能建立法人治理结构,那就得全覆盖,从而削弱国有资本的规模和地位。

  厉以宁教授谈混合所有制的时候说:“还有人说,现在国有经济、国有资本已经退到不能再退的地步了,再退就要越过底线。这种观点也不准确。首先要明确地指出,国有资本的力量不在于现在资本存量的多少,拥有了多少资本,而在于能够控制的资本究竟有多大。”[12]“如果在股权分散的条件下,国家以25%的股权就可以相对控股,那么(1000亿元)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将增加到4000亿元。国有股减持到相对控股的程度,实际上意味着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增大了。”他还认为,国有资本的减持可以提高国有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因而不是“国退”。[13]

  我们所说的国有经济改革的底线,是指国有经济改革不能破坏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从马克思到,从马克思主义领袖到诸多马克思主义学者,早已经充分论证了公有制最有利于当代社会经济持续平稳高效率发展,最有利于社会公正,最有利于建设生态文明。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根本原因就是要坚持公有制的社会主义/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为社会主义,根本原因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不能促进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即使个别企业提高了活力和竞争力,国有资本没有直接流失,那也是失败的。

  据樊纲和姚枝仲研究,早在2000年底,中国资本所有权结构中,国有资本只占26%,集体占9%,而居民个人占有57%,港澳台和外资占有8%。[14]笔者使用相似的方法和更详细的数据研究表明,到2008年,全国资本性资产中,国有资本只占10.50%,集体资本占2.76%,而个人资本占79.92%,外商资本占6.82%。[15]何干强教授指出,在全国第二、第三产业总从业人员人数中,只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从业人员所占比重不低于50%,才能说公有制经济占了主体地位。要让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超过50%,公有制企业的实收资本、资产、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总产值占相应总额的比重,就要达到60%开元体育官网入口公有制改革措施辨析4:坚持正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理念——兼与厉以宁教授商榷、70%甚至更多才行。这是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最低限度。[16]如果不讲最低限度,公有资本超过三分之二或达到百分之八十才能确保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

  即使国有资本加上国有资本所控制的私人资本数量很大,那也不代表公有制经济数量很大,不一定达到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要求。国有参股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等于就是公有制企业。收益分配,尤其是剩余的分配,是所有权\所有制的实现。一个企业有多重的私有股份,就有多重的剩余为私人所占有,差不多就有多重的私有成分,公有资本在经营活动中控制私人资本也不能改变私人资本的私有性质。而且,如果国有企业参进很多私人资本,他在执行国有经济社会职能时,就要受到很大牵制。

  国有资本的控制力是指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不是对私人资本的控制力,控制国民经济必须把国有企业搞大搞强,要宏观强大则必须搞多。事实上,国企减持下来的国有资本大部分并没有用来去兼并更多的私人资本。历史证明,国有资本减持,必然引起国有资本宏观比重下降,这就是“国退”。其实厉以宁教授的真实意思就是不要国有经济,比如他主张政府只做市场做不了或做不好的事情,而他列举的政府应做的事情,并不包括发展国有经济。[]厉以宁:《中国道路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市场》,2014年23期。备受推崇的淡马锡公司政府保留至少51%的股份,除新西兰政府外,禁止任何单一投资者持有超过10%的股份;国有股权减持的收益用于发展新产业或购买新资产。

  厉以宁教授谈混合所有制的时候说:“经济学界都承认人力资本投入的意义,认为财富和利润归根到底是物质资本投入者和人力资本投入者共同创造的。于是就出现了“共享经济学说”。实际上就是“共享利润”。[17]“经济学认为,财富是由物质资本的投入者和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共同创造的,人力资本投入者,上到高管、下到有贡献的职工,都可以以人力资本投入者的身份取得利润的一部分,表示他们是共享利润的。这就大大调整了职工的积极性,跳槽现象减少了。”[18]

  看来,按厉以宁教授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是不属于经济学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也不属于经济学界了,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至少认为利润只是劳动创造的,物质资本投入者不是利润的创造者。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中,劳动也是财富的唯一创造者,因为创造财富就是增添使用价值,增添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者使用生产资料改造自然物质的结果,而生产资料不会“创造”。[19]假设只有西方经济学才是经济学,那么西方经济学早已不大谈论价值创造的问题,马丁威茨曼提出分享经济开元体育官网入口,是基于认为分享经济可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克服滞涨。即使西方经济学理论涉及利润的创造,那也是认为资本或企业家创造利润而不是共创利润。

  至于员工的积极性,有些证据表明,在中小企业即私有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制,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率;但员工持股人数越多,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作用越小。[20]而在国有企业,姜首琦总结本企业员工持股的经验,发现股权分散的小股东不会对企业长期利益有较多的考虑,他们更关注企业的短期分红;更希望通过不断提高薪金来得到收益。[21]由于国企员工的薪酬和就业会受企业绩效的影响,没有员工持股,他们的内心对企业绩效也不会不关心,只不过国企员工能否在事实上采取关心的行动,完全取决于他们是否被赋予关心的机会与权力。国企需要群众关心的是决策的正确性和不公行为,而不在于厉以宁教授所说的几根木料。厉以宁教授认为职工持股会影响企业通过有利于员工的决定,形成对企业法人治理的干扰。[22]如果持股员工不能参与企业决策,员工持股就更没有什么意义了。

  国企持股员工个人持有股份很少,一般不会超过总股本的1或10,个人增加的努力给企业增加的收益一般不会超过企业总收益的10,所以个人边际努力給本人股份增加的边际收益最多就是个人总收益1*10或10*10,因此,靠员工持股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完全不可能。相比经济责任制和奖惩开元体育官网入口,简单的分红不会有激励。事实上,中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量国有企业实施了员工持股制,结果副作用大于正作用,后来不得不停止。

  实际上,国有企业无论普通员工获取股份还是实行产权激励,都是私有化的途径之一,有论者就把员工持股制看作国有资本退出竞争性领域的一个措施。如果经理人是好干部,按劳分配足以调动其积极性,如果是个贪干部,他持有一小部分股份根本不可能遏制其对更多企业资产的觊觎。所以,只有在诸多途径振兴某一企业无望时,才需要考虑让职工接手;而职工持股这一途径应排在出售之前。

  总之,要像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所讲的,坚决防止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名、行减少国有经济比重的错误倾向。

  [2]张有义.专访厉以宁:产权改革是双重转型突破口[N].第一财经日报,2013-11-15.

  [4]侯锡林.关于产权问题的经济学思考之一产权的内涵、结构与功能[J].鞍山钢铁学院学报,2000,(3).

  [14]樊纲、姚枝仲.中国财产性生产要素总量与结构的分析[J].经济研究,2002,(11).

  [20]孔锦徐永翃.员工持股计划激励作用的实证研究基于陕西省非上市中小企业的历史数据[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21]姜首琦.谈员工持股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及对策[J].浙江统计,2006,(8).原载《管理学刊》